如果应用目标受众群体包括未成年人或是专为未成年人设计的,请确保应用所呈现的内容均适合未成年人,不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当应用向未成年人收集任何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时,必须遵守适用的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法规,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如应用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或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需要对应用进行下架、删除、断开相关应用服务、终止合作协议和/或冻结、删除分发帐号,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1 非儿童类的应用信息中不得包含“适合幼儿”和“适合儿童”等暗示应用受众为儿童的词语。
7.2 应用不得含有或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或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用如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不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7.3 应用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并需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7.4 面向未成年人的应用内容需适合未成年人,不得含有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干扰的内容,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树立正向价值观的不良内容,如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等。
7.5 面向未成年人的在线教育类应用不得含有网络游戏链接,以及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7.6 应用不得包含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内容,亦不得以鼓动、诱导或帮助等方式,间接实施或参与网络欺凌行为。
7.7 应用内不得包含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恋童癖、针对未成年人的不当互动、儿童性虐待等。
7.8 面向未成年人的应用不得包含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或惊悚内容,以及描绘或鼓励有害、危险的活动。
7.9 应用不得向未成年人宣传或鼓动未成年人使用/贩卖酒精饮料、烟草制品、电子烟产品或管制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宣传负面身体形象或自我形象,如描绘整形手术、减肥以及对个人外表进行的其他美容调整。
7.10 社交应用如涉及与陌生人聊天、提供约会交友服务、两性或婚姻建议等内容,不得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用户,如在线配对聊天、开放聊天室、秀场直播等。
7.11 开发者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
7.12 儿童类应用不得含有应用外链接、付费项目或其他会对儿童造成干扰的内容,除非其保留在受家长监控的指定区域中,防止儿童在父母或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商业交易,或者从应用中链接至外部网站、社交网络或其他应用。
7.13 应用内面向未成年人投放广告的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婚恋、孕育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面向儿童的应用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儿童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以及可能引发儿童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7.14 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用应制定专门的儿童隐私政策。
7.15 应用在收集和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前,需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合法授权。